刘加民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123674089),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加民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税务筹划、债权债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律所工作期间办理了大量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也有案件直接为当事人取得了不予起诉的良好结果。刘加民律师坚守工匠精神,竭力做好每个案件,力争不负当事人所托。如您有法律方面需求,欢迎拨打刘加民律师电话,刘加民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曾承办的部分刑事案件: 邵某某故意伤害案(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肖某某故意伤害案(成功取保候审) 刘某某故意伤害案(成功取保候审) 廖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六个同案犯指认廖某某是主犯且主动投案没有被检察院认定为自首,通过申请调查取证,庭审时说服了法官和检察官,最终被认定为从犯和自首。) 张某某诈骗案(检察机关指控诈骗数额巨大,通过努力辩护,最终只认定诈骗数额较大) 陈某某妨害公务案(被判处缓刑)陈某某贩毒案邓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邓某某行贿案韩某某贩毒案熊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杨某某开设赌场案周某某组织卖淫案曾承办的部分民商事案件: 柏某某劳动纠纷案 陈某某劳动纠纷案 刘某某劳动纠纷案 莫xxxxx公司劳动纠纷案 易某某劳动纠纷案 袁某某劳动纠纷案 张某某劳动纠纷案 邹某某劳动纠纷案 张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蔡某某抚养权纠纷案 曾承办的部分非诉法律事务: 郑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函 某某珠宝公司商标专用权被侵害律师函